浦东新区老港工业区北侧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浦东新区老港工业区北侧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地块位于浦东新区老港镇两港公路与灶泓港东路交叉口西南侧160米,东至同宏路(规划),南至联合支河,西至林地,北至新调入开发边界线,总占地面积约88997.64平方米,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M)、仓储物流用地(W)和道路用地(S1)。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本项目地块属于工矿用地(10)、仓储用地(11)和交通运输用地(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以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转让、租赁、回收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条目,属于第二类用地;根据《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沪环规〔2025〕1号),本项目地块不属于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
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截止至本项目报审时,调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已开展建设的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对浦东新区老港工业区北侧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要点
1999年及之前,地块内为大面积鱼塘、农田和河道;
2012年,地块内西北鱼塘陆续被填埋平整,填土来源于地块外南侧工业区新建厂房开挖土方;
2014年,地块内西部被填埋鱼塘复耕为农田;
2018年,地块内南部鱼塘陆续被填埋平整,填土为外购绿化土;
2019年至今,地块内南部被填埋鱼塘种植为林地。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
地块紧邻主要为林地、河道和农田;地块外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多家生产型企业,主要涉及木制家具制造、普通货物仓储、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金属制品、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零售、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油气仓储、染料制造、通用仓储、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涂料制造、其他专业化学产品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
现场踏勘及访谈
我司项目组于2025年10月11日完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主要为林地、私人鱼塘和河道。地块内除东北部存在鱼塘外,整体地势较为平缓。调查期间,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及存储等情况;地块内地表及地下无储罐,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存在鱼塘填埋,施工过程中机械跑冒滴漏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地块外南侧老港工业区涉及多家生产型企业,其中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且距离地块较近,可能对地块产生影响,或污染物下渗随地下水迁移至地块内;地块外东南侧存在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处废弃物处置区域,涉及垃圾焚烧工艺,为了尽可能了解本地块背景环境状况保守考虑,部分点位表层土增加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检测,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甲基叔丁基醚和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满足“(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5年11月5日-13日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布设21个监测点,其中11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北侧约80m,历史为农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5年11月5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甲基叔丁基醚、二噁英(总毒性当量)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7项。
(4) 样品筛选采集: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13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106个(含10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4个(含2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底泥样品14个(含2个平行样),地表水样品14个(含2个平行样)。设备淋洗样5个,运输空白样4个、全程空白4个。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8.45~9.66,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以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7.1~7.9,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汞、砷、镍、铜、钴、钒、锑及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3)底泥样品分析结果
底泥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8.52~9.32,所有底泥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以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4)地表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表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7.4~8.2,所有地表水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汞、砷、铅、镍、铜、钴、钒、锑及石油烃(C10-C40),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调查和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5年10月1日~28日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提纲要求编制完成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5年10月28日完成系统上报采样工作计划;11月5日~13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11月5日~26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平行样审核,分析检测数据结果;10月~12月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12月1日~2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要求。
浦东新区老港工业区北侧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地块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建议
地块内新建项目应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等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的相关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人员随意进出,禁止垃圾倾倒等违法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钴的检测结果较为接近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若后续需要土方外运,应避免转运至第一类用地;后续地块内开发建设中若涉及开挖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开挖防护,并对土壤去向做相关记录留存。
若地块内鱼塘区域后续填埋整平,应对填埋进土的做好检测工作,使其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