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105社区C09-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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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105社区C09-01地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东至规划川朴路西侧绿化带,南至夏涟河北侧绿化带,西至规划二路,北至规划彩茂路,占地面积约20259.82平方米地块现状农田,地块内东部和南部各存在1条灌溉沟渠。地块规划为基础教育设施用地(Rs3)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本地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相关规定,本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委托,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

地块历史及变迁

地块内:2007年之前地块内为滩涂;2008年~2021年        地块内吹填为农田,东部和南部各存在1条灌溉沟渠,主要用作农田灌溉;2022年        地块内西北角存在外来堆土,其他区域为农田,地块内堆土占地面积约200m2,堆土高度约1m,堆土来源于滴水湖北路地铁站建设开挖土方,地铁站所在区域及紧邻周边2021年之前为农田;2024年至今        地块内堆土已清理出场,地块内仅有农田和灌溉沟渠,其他无明显变化。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河流和在建学校及住宅区的建设工地,不存在工业企业。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历史上曾存在堆土堆土堆置清理过程中机械设备存在尾气排放以及可能的跑冒滴漏,这些行为有一定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潜在污染区域为历史堆土区域,特征污染物为VOCs、多环芳烃等SVOCs和石油烃。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1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及对照点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其中4水土复合监测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西侧,历史为农用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浩行地质勘察技术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6615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

4样品筛选采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于20266月15日-17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下层初见水位以上、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含3个对照样和3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对照样和1个平行样)地表水样品3个(含1个平行样)、底泥样品3个(含1个平行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个。

5样品检测分析:本次调查采集样品由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土壤和底泥样品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8.17~8.85,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汞、铍、镍、铜、镉、铅、砷、钴、锑甲苯三溴甲烷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底泥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8.27~        8.44,所有底泥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5~7.8,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地表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表水pH值检测值为7.7~7.8,所有地表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铍、镉、钴、铜、镍、铅、锑、钒、砷,检测值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3)结论

临港新片区105社区C09-01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第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垃圾倾倒等违法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次土壤检测结果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若后续需要土方外运,可以参考本次调查结果;后续地块内开发建设中若涉及开挖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开挖防护,并对土壤去向做相关记录留存

地块内现状存在灌溉沟渠。建设单位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若需引入客土对进行填埋,应严格把控填埋土的来源及检测环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填埋土的土壤质量须满足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

 

2026年7月10日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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