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欣玉路453弄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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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欣玉路453弄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盐仓居委会,东至闲置空地,南至453弄4号厂房,西至毛竹港,北至欣玉路,总占地面积约8058.06m2。地块目前处于企业退场阶段,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地块房屋土地产权证)。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积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华妮紫鹭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紫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空地,西北部为留存原水泵房,西南部为留存原变电房,东部为现状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相关规定,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判定为第二类用地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妮紫鹭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一阶段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对上海市松江区欣玉路453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

地块内2006年之前主要为农用地;2008年左右地块内新建厂房,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积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华妮紫鹭电子有限公司入驻地块;2009~2010年地块内污水管道重新开挖,市政管网系统升级改造2011年上海积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撤场,厂区内设备搬离;2014年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撤场,厂区内设备搬离,上海紫邦科技有限公司入驻地块北部厂房;2018年上海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入驻地块内中部厂房;2023年地块内厂房已全部拆除,设备搬迁;地块内西北部保留水泵房,西南部保留变电站,东部保留现状道路。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存在多家企业,均不属于15类行业企业。

现场踏勘及访谈

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04月开展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大部分区域整平为空地,西北部保留水泵房(12 m2)、西南部保留变电箱(2.5m2)、东部保留内部道路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第一阶段调查的各种信息(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本吻合,各项资料信息具有一致性,可信度较高。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存在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紫邦科技有限公司、海积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华妮紫鹭电子有限公司等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地块紧邻存在福建德霸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地块周边多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排放可能对地块造成潜在污染影响;本次调查范围综合特征污染物类型主要为重金属、石油烃、VOCsSVOCs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及周边存在多家企业可能造成污染风险,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404月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3个水土复合点位。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侧,历史为农用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20240425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

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CMACNAS资质),于20240425~27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0~50cm)、下层(50cm~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和饱和带样品(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包含3个对照点样品、3个土壤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品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个。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94~9.13,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10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0~7.1,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7项重金属(砷、铜、铅、镍、汞、钴、钒)、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沪环土2022235号附件2)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4041-0412日进行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判断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编制采样分析工作计划;0415-18日进行采样计划校核、审核工作;0425-27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现场采样小组现场完成采样及拍照;0425-0513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0506-0520日编制调查报告,0523-24日进行调查报告校核、审核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试行)(沪环2022 235号附件2)要求。

调查结论

上海市松江区欣玉路453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综合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的结果,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建议

1、地块企业退出后,若地块开发利用,应针对规划用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满足规划用地的使用要求;

2、地块企业退出后,应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人员随意进出,防止因外来渣土等情形产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3、地块企业退出后,若地块开发利用,在地块内项目建设施工活动中应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活动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4、地块内现状保留建筑物,后续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护,若拆除避免施工过程对地块造成污染

 2.11地理位置和调查范围示意图(航拍照片

2024年6月12日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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