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西岑社区荡田港北侧21-01、21-02、21-03、21-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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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西岑社区荡田港北侧21-0121-0221-0321-04地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西旺河、南至兰科路、西至泽秀路、北至岑卜路,调查总面积24256.4平方米(包含4个地块:21-01地块2400.00平方米;21-02地块13518.95平方米;21-03地块1507.20平方米;21-04地块6830.25平方米。地籍调查报告数据),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21-01地块)、教育科研设计用地(21-02地块)、广场用地(21-03地块)和公共绿地(21-04地块,非社区公园儿童公园)。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绿化和河道。现场踏勘时,地块已平整,现状为闲置空地。由于4个地块距离相近,地块内及周边历史大致相同,且均作为金泽镇西岑社区荡田港北侧 21-0121-0221-0321-04 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所以本次进行合并调查。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本项目地块属于公用设施用地(13)、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8)和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14)。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以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转让、租赁、回收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相关规定,本项目地块属于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的通知》(沪环规〔20215号),本地块属于地下水污染一般防控区。截止本项目报审时,调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已开展建设的情况。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一阶段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对金泽镇西岑社区荡田港北侧 21-0121-0221-0321-04 地块工程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

2006之前为河道和农田,2006年地块内种植林木2024年地块内绿化搬迁场地平整,部分河道填埋,至今无变化

1999年及之前地块周边500m范围主要农田、宅基地、道路和河道,地块外周边存在青浦西岑龙祥养殖场、上海正雅实业有限公司、村里秸秆物料堆场;2003~2006地块周边陆续新增上海岑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虹卓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西城公路建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2016五违四必整治活动陆续拆除。

现场踏勘及访谈

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24114日开展现场踏勘和航拍,1030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平整后空地,地块内地块表层以填土为主,地块内整体地势较为平缓,无明显高低起伏。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历史上地块内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河道和绿化,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存在1潜在污染源:河道填埋区。地块内河道被填埋,淤泥中污染物经常年的累积可能会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石油烃。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等相关要求,地块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41221-23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和4个土水土复合监测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西侧,历史农田和林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区域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41221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调查采集样品由具有CNASCMA资质的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1221-23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0-0.5m下层(分布在深度0.5-初见水位)、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深度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34个(含3个平行样、4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34~8.95,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5~8.0,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铜、铅、汞、镍、锑、钴、钒、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调查和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41030~114进行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20241030~11日进行资料收集,判断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20241107日完成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编制上传采样分析工作计划;1221~23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采样小组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20241222-20250114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和内部质控,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202412-20251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2025114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

调查结论

金泽镇西岑社区荡田港北侧21-0121-0221-0321-04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2025年1月16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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