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庄村村民活动用房地块配套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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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庄村村民活动用房地块配套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联庄村村民活动用房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联庄村,调查地块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亭联路,北至村民活动中心,总占地面积约4766.63平方米,地块规划为社区文化用地(Rc3),后拟建村民活动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相关规定,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条目,属于第类用地根据《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沪环规〔2025〕1号),本项目地块不属于划定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

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松江区车墩镇联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截止本项目报审时,调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已开展建设的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

委托后,我公司对联庄村村民活动用房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

地块红线范围内:

20世纪90年代及之前地块内为农田

90年代~1995地块内新建蛋鸡场,用于鸡场养殖

1995年~2013上海重安机械有限公司租用原蛋鸡场厂房进行生产;

2013~2018年上海重安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搬迁,厂房拆除重建,上海历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入驻;

2018年原厂房拆除,地块内整平;

2021年左右地块内新建村民活动中心,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从周边农田运送堆土至地块内。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

2008年及之前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一直为农田、道路、河道和居民住宅;2008年地块外东侧新建申嘉湖高速,并于2011年建成通车,2021年地块外北侧新建剑川路

现场踏勘及访谈

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212日开展现场踏勘航拍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主要为村民活动中心,地块内中部有堆土,堆土厚约1.2~1.5m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历史上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河道和生产经营用地等,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确定地块内存在2个潜在污染源联庄村蛋鸡场和上海重安机械有限公司;3个潜在污染区域:蛋鸡场鸡舍、生产车间和固废/危废暂存区域(REC1)、蛋鸡场鸡舍、喷漆房(REC2)和排气筒区域和原企业废水处理站(REC3),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534日-6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土水土复合监测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侧,历史农田和闲置空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区域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534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7.5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调查采集样品由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34-6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堆土层表层(0-0.5m)下层、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深度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17个(含2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个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8.11~9.07,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7~8.0,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铜、汞、镍、锑、铍、钴、钒、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调查和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5210日~20日进行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通过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信息的整理和归纳,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初步识别确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存在潜在污染源,判断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提纲要求编制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5年221~23日进行采样计划审查工作;224日调查人员上传采样计划和采样点位;3月4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3月5日-321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平行样审核,分析检测数据结果;3月~4月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414日-17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

调查结论

联庄村村民活动用房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人员随意进出,禁止垃圾倾倒等违法情况发生;在后续项目建设施工活动中应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的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本次土壤检测结果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若后续需要土方外运,可以参考本次调查结果,并对土壤去向做相关记录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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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和调查范围示意图

2025年4月17日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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