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善村有风小院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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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善村有风小院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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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善村有风小院新建项目位于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启路与沪南公路交叉口东南100m处,东至规划的乡村道路,南至规划的乡村道路,西至规划的乡村道路,北至规划的乡村道路,总占地面积约3000.25平方米,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2)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本项目地块属于商业用地(09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以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转让、租赁、回收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条目,属于第类用地根据《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沪环规〔2025〕1号),本项目地块位于非划定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

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经济合作社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截止本项目报审时,调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已开展建设的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对福善村有风小院新建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要点

地块红线范围内:

2006年之前,地块内为农田;

2006年~2008年,地块内北部存在堆土,主要来源于地块北侧46m处沪南公路建设开挖污水管道时产生的土壤;

2008年10月,地块内堆土全部清除完毕并完成场地平整,地块出租给航沙蔬果专业合作社作为桃树苗圃使用;

2020年,地块内苗圃搬迁;

2022年,地块内重新种植桃树,至今无明显变化。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

地块紧邻主要为农田和农村道路;地块外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多家生产型企业,主要涉及制造业、批发业、服务业、养殖业等行业,不涉及15类行业企业。

现场踏勘及访谈

我司项目组2025年94完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主要为林地,种植桃树,杂草丛生;地块内整体地势平缓,无明显高低起伏。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北部于2006~2008年存在堆土,堆土运输、堆放和平整过程中存在机械跑冒滴漏和尾气排放的可能,保守考虑将其作为潜在污染源,潜在污染物为VOCs、SVOCs和石油烃。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满足“(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5922日-24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3个水土复合监测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西南侧,历史农田和林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5922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

(4)       样品筛选采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9月22-24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下层初见水位以上、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深度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14个(含2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8.18~8.67,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汞铅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7.4,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钴、铜、镍、铅、锑、钒、砷、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调查和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5年8月28日~9月12日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提纲要求编制完成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5年9月15日完成系统上报采样工作计划;9月22日~24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9月22日~10月28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平行样审核,分析检测数据结果;9月~10月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10月29日~30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要求。

调查结论

福善村有风小院新建项目土壤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第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建议

地块内新建项目应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等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的相关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人员随意进出,禁止垃圾倾倒等违法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次土壤检测结果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若后续需要土方外运,可以参考本次调查结果;后续地块内开发建设中若涉及开挖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开挖防护,并对土壤去向做相关记录留存

2025年10月30日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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