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监测人员与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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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室,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方监测与第三方监测的相关资质报审、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强化监测人员交底和安全教育,保证监测工作质量,现制定《杭州地铁工程建设监测人员与仪器设备管理要求(试行)》,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

监测人员与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试行)

  1. 施工方监测单位应在市地铁集团所限定的合格专业分包商名录内,如名录有更新,按最新的执行。

  2. 施工方监测单位不得从事本项目的地铁设施保护监测。

  3. 施工方监测单位应以合同、明确的监测范围或施工标段为单位,进行资质、人员、仪器设备等报审工作,相关资质文件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施工方监测单位的企业资质报审主要内容包括: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

  2.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参数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并附上资质认证证书附表。

  1. 施工方监测单位的人员报审应满足以下要求(土建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资格要求

报审要求

1

项目

负责人

具有测量、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地下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人员报审应附上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等。主要人员提供与监测单位名称一致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2

技术

负责人

具有测量、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地下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①原则上只能承揽一个土建施工标段(总承包项目的工区视为一个标段)的监测工作;

②可在施工区域相邻的两个标段同时任职;

③同时任职不得超过两个标段。

  • 1 施工方监测单位人员报审要求

  1. 仪器设备报审主要内容包括与监测单位名称一致的仪器检定(校准)证书,证书应满足计量要求

  2. 施工方监测单位使用的监测元器件应在进场使用前进行报验,提供元器件的合格证。

  3. 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单位、资质、人员、仪器等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报审。

  1. 施工单位对施工方监测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环境等交底,并对控制点进行交桩。

  2.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参加工点的勘察、设计交底会议。

  3. 监测单位应收集与监测工作相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环境、安全风险评估资料等,调查工程相关风险源。

  4. 监测单位组织内部的监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编制监测方案。

  5. 对已进行施工的工点,监测单位应开展必要的测点布设与监测工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 监测单位应在项目进场后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方监测单位进行质量、安全、周边环境情况、控制网等交底工作。

  3. 监测单位应在监测方案评审后,对项目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变更、重要施工节点、重大风险、出现事故后等情况,应对项目人员进行相关交底。

  4. 进入既有地铁轨行区、机场、铁路、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进行监测作业时,相关人员应自觉接受、学习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培训、交底等。

  5. 重要监测项目的测点埋设,如土体测斜孔、水位孔、既有地铁线轨行区监测点的埋设,监测单位应提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地下钻孔位置,是否有需保护设施、重大危险点等。

  1. 进入待测区域进行作业,应注意以下内容:

  1. 进入土建工地现场时,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等。

  2. 进入既有地铁轨行区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需要进行登高作业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3. 进入市政隧道、高速公路、铁路作业时,正确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其中反光背心样式应符合上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

  4. 水上作业时,正确穿戴救生衣和安全鞋。

  5. 道路作业时,正确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

  6. 严禁酒后作业;公共场所内(公车、地铁区域、市政隧道等)、作业区域内(施工工地、运营隧道等)、植被茂盛的野外以及厂矿区域等地禁止吸烟;加油站、化粪池、窨井盖等附近有易燃易爆危险源时禁止吸烟。

  7. 其他特殊场所作业时根据现场需要配戴安全帽、工作服、身份证、安全手套、防护面具、安全带、救生衣、反光背心等。

  1. 进入既有地铁轨行区、市政隧道、机场、铁路、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进行监测作业,还应严格遵守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作业规定。

  1. 定期备份电脑上存储的监测成果、资料、数据等。

  2. 未经市地铁集团允许,不得将任何监测资料、数据、成果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单位。

 

  • 监测仪器设备管理

 

  1. 监测工作的主要仪器数量应以满足现场监测需求为准,并根据监测方案中的仪器数量及工程进展需要适时调整。

  2. 主要监测仪器的精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监测仪器

精度要求

监测项目

1

全站仪

标称测角精度不低于,测距精度不低于)(为测距边长,单位km)

水平位移、倾斜

2

水准仪

标称精度不低于±0.5mm/km

竖向位移、沉降

3

测斜仪

综合精度不低于±0.25mm/m

深层水平位移

4

频率读数仪

读数精度不低于1Hz

支撑轴力、应力、锚杆/土钉拉力等

5

水位计

标称精度不低于±10mm

地下水位

6

红外激光测距仪、收敛计

标称精度不低于±1mm

水平收敛

7

裂缝仪、游标卡尺

标称精度不低于±0.05mm

裂缝宽度

8

其他

未列监测仪器、采用其他监测手段时,其精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2 主要监测仪器的精度要求

  1. 监测使用的主要元器件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监测元器件

材质

要求

1

测斜管

PVC、ABS、铝合金等

内径宜为59mm,外径宜为71mm;测斜孔深度70m以上宜采用ABS或铝合金材质的测斜管

2

水位管

PVC

直径宜50mm以上

3

锚索和土钉的测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

振弦式传感器

量程宜为设计值的2倍以上,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5% 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 F·S

4

结构应力的轴力计、应变计或应力计

量程宜为设计值的2倍以上,精度不宜低于0.25% F·S;优先使用三弦轴力计

5

棱镜

 

宜采用圆棱镜或360°棱镜

6

自贴式反射片

 

尺寸不宜小于2cm×2cm

7

沉降点

L型沉降钉

直径不宜小于18mm,不锈钢材质,外露段顶部宜加工成球形

8

普通沉降钉

直径不宜小于10mm,不锈钢材质,长度50mm~100mm,顶部宜加工成半球形

9

地表深层沉降点

直径不宜小于18mm,螺纹钢材质,长度应满足埋入原状土层

10

管线直接测点

直径不宜小于18mm,螺纹钢材质,配合抱箍或焊接使用

11

其他

未列元器件、采用其他监测元器件时,其精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各类监测仪器应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包括仪器的报验资料、日常检校记录、检定(校准)报告等。

  • 仪器检定要求

  1. 对于各类型的振弦式传感器(轴力计、应变计、应力计等),施工方监测单位应按批次进行送检,原则上一个标准车站主体结构基坑轴力计送检数量不得少于3个,附属结构基坑轴力计不少于2个;钢筋应力计不得少于2组(一组4个),附属结构基坑钢筋应力计不少于1组(一组4个),对于非标准车站视情况适当增加送检数量。

  2. 水准仪及配套水准尺、全站仪、测距仪、GPS接收机、经纬仪等设备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其余监测仪器应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校准或检定报告。校准或检定周期不低于每年一次。

  3. 水准仪与全站仪应在使用过程中检查水准气泡的稳定性,发现偏差后及时纠正。

  4. 水准仪应定期进行i角检校,检校频率不宜低于1次/半月。

 

第五章  附  则

 

  •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铁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杭州市地铁集团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印发

2019年12月24日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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