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监测人员与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方监测与第三方监测的相关资质报审、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强化监测人员交底和安全教育,保证监测工作质量,现制定《杭州地铁工程建设监测人员与仪器设备管理要求(试行)》,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
监测人员与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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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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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求适用于杭州地铁工程土建施工期的车站基坑、区间隧道的施工方监测与第三方监测,其他风险较大工程的监测工作,参照本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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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与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主要人员应在岗履职,满足建设单位相关考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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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监测单位不得从事本标段内的施工方监测和地铁设施保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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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单位应在市地铁集团所限定的合格专业分包商名录内,如名录有更新,按最新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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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单位不得从事本项目的地铁设施保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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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单位应以合同、明确的监测范围或施工标段为单位,进行资质、人员、仪器设备等报审工作,相关资质文件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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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单位的企业资质报审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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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参数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并附上资质认证证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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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单位的人员报审应满足以下要求(土建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资格要求 |
报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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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 负责人 |
具有测量、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地下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
人员报审应附上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等。主要人员提供与监测单位名称一致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
2 |
技术 负责人 |
具有测量、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地下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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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①原则上只能承揽一个土建施工标段(总承包项目的工区视为一个标段)的监测工作; ②可在施工区域相邻的两个标段同时任职; ③同时任职不得超过两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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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方监测单位人员报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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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报审主要内容包括与监测单位名称一致的仪器检定(校准)证书,证书应满足计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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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监测单位使用的监测元器件应在进场使用前进行报验,提供元器件的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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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单位、资质、人员、仪器等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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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审用表格式详见《杭州地铁工程建设监测工作标准用表》的附表20~附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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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监测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环境等交底,并对控制点进行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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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参加工点的勘察、设计交底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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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应收集与监测工作相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环境、安全风险评估资料等,调查工程相关风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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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组织内部的监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编制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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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进行施工的工点,监测单位应开展必要的测点布设与监测工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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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应在项目进场后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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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方监测单位进行质量、安全、周边环境情况、控制网等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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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应在监测方案评审后,对项目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变更、重要施工节点、重大风险、出现事故后等情况,应对项目人员进行相关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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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既有地铁轨行区、机场、铁路、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进行监测作业时,相关人员应自觉接受、学习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培训、交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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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监测项目的测点埋设,如土体测斜孔、水位孔、既有地铁线轨行区监测点的埋设,监测单位应提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地下钻孔位置,是否有需保护设施、重大危险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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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待测区域进行作业,应注意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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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土建工地现场时,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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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既有地铁轨行区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需要进行登高作业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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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政隧道、高速公路、铁路作业时,正确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其中反光背心样式应符合上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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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时,正确穿戴救生衣和安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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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作业时,正确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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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后作业;公共场所内(公车、地铁区域、市政隧道等)、作业区域内(施工工地、运营隧道等)、植被茂盛的野外以及厂矿区域等地禁止吸烟;加油站、化粪池、窨井盖等附近有易燃易爆危险源时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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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场所作业时根据现场需要配戴安全帽、工作服、身份证、安全手套、防护面具、安全带、救生衣、反光背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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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既有地铁轨行区、市政隧道、机场、铁路、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进行监测作业,还应严格遵守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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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备份电脑上存储的监测成果、资料、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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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市地铁集团允许,不得将任何监测资料、数据、成果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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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仪器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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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工作的主要仪器数量应以满足现场监测需求为准,并根据监测方案中的仪器数量及工程进展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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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测仪器的精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
监测仪器 |
精度要求 |
监测项目 |
1 |
全站仪 |
标称测角精度不低于 |
水平位移、倾斜 |
2 |
水准仪 |
标称精度不低于±0.5mm/km |
竖向位移、沉降 |
3 |
测斜仪 |
综合精度不低于±0.25mm/m |
深层水平位移 |
4 |
读数精度不低于1Hz |
支撑轴力、应力、锚杆/土钉拉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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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位计 |
标称精度不低于±10mm |
地下水位 |
6 |
红外激光测距仪、收敛计 |
标称精度不低于±1mm |
水平收敛 |
7 |
裂缝仪、游标卡尺 |
标称精度不低于±0.05mm |
裂缝宽度 |
8 |
其他 |
未列监测仪器、采用其他监测手段时,其精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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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监测仪器的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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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使用的主要元器件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
监测元器件 |
材质 |
要求 |
1 |
测斜管 |
PVC、ABS、铝合金等 |
内径宜为59mm,外径宜为71mm;测斜孔深度70m以上宜采用ABS或铝合金材质的测斜管 |
2 |
水位管 |
PVC |
直径宜50mm以上 |
3 |
锚索和土钉的测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 |
量程宜为设计值的2倍以上,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5% 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 F·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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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结构应力的轴力计、应变计或应力计 |
量程宜为设计值的2倍以上,精度不宜低于0.25% F·S;优先使用三弦轴力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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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棱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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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圆棱镜或360°棱镜 |
6 |
自贴式反射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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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不宜小于2cm×2cm |
7 |
沉降点 |
L型沉降钉 |
直径不宜小于18mm,不锈钢材质,外露段顶部宜加工成球形 |
8 |
普通沉降钉 |
直径不宜小于10mm,不锈钢材质,长度50mm~100mm,顶部宜加工成半球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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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表深层沉降点 |
直径不宜小于18mm,螺纹钢材质,长度应满足埋入原状土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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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线直接测点 |
直径不宜小于18mm,螺纹钢材质,配合抱箍或焊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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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
未列元器件、采用其他监测元器件时,其精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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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监测仪器应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包括仪器的报验资料、日常检校记录、检定(校准)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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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类型的振弦式传感器(轴力计、应变计、应力计等),施工方监测单位应按批次进行送检,原则上一个标准车站主体结构基坑轴力计送检数量不得少于3个,附属结构基坑轴力计不少于2个;钢筋应力计不得少于2组(一组4个),附属结构基坑钢筋应力计不少于1组(一组4个),对于非标准车站视情况适当增加送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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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及配套水准尺、全站仪、测距仪、GPS接收机、经纬仪等设备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其余监测仪器应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校准或检定报告。校准或检定周期不低于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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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与全站仪应在使用过程中检查水准气泡的稳定性,发现偏差后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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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应定期进行i角检校,检校频率不宜低于1次/半月。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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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铁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杭州市地铁集团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