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19街坊19-03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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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19街坊19-03地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地块东至金拓路,南至19-04地块,西至19-01地块,北至19-02地块,用地面积4241平方米。根据地块《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2012149号),本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Rc6),未来规划为福利院,工疗、康体服务中心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本地块属于居住用地中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宅基地,2020年地块内住宅拆除后,地块曾作为临时堆场使用,现已平整,地块闲置。我公司接受委托开展工作时,地块内目前主要为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相关规定,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划分,本项目地块属于第类用地。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一阶段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对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19街坊19-03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

2012年及之前地块内南部为居民住宅,其余部分为农田和农村道路;2013~2015年,地块内西南部及中部新建小区住宅;2016年至2020年地块内与之前相较无明显变化;2021~2023年,地块内居民住宅拆除,场地平整,建材临时堆放;2024~至今,地块内为闲置空地,无明显变化。

地块周边区域2007年之前主要作为农田和宅基地使用,存在东川加油站、上海群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天宝花辊有限公司、上海一顶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洱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印刷厂等企业;2008年地块外东北侧新增上海灵而久钢结构件有限公司,地块西侧新增上海立鑫电解设备厂2008年至2009年东北侧新增上海灵而久钢结构件有限公司,地块西侧新增上海立鑫电解设备厂;2010年至2011年地块外东侧新增集装箱堆场,地块外东侧新建东川公路;地块外西侧新建道路;2012年至2017年地块外周边相较2011年无明显变化;2018年地块外东侧、北侧和西侧居民住宅拆除,地块平整,搭建临时项目部,2019年地块外居民住宅拆除、地块平整,搭建临时项目部,2023年至今地块周边新建小区住宅,其余无明显变化

现场踏勘及访谈

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614日开展现场踏勘和航拍,71开展人员访谈:地块内为闲置空地,地块内表层以填土和填土为主,地块内整体地势平缓,无明显高低起伏。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历史上地块内主要为农田、居民住宅和临时建材堆放等,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确定地块内存在1RCE区域:建材堆放区建材堆放过程中磨损可能对地块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石油烃、苯系物和多环芳烃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40719-25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3个土水土复合监测点其中S01/W01S02/W02两个水土复合监测点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在建材堆放区。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西南侧,历史农田和闲置空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区域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4719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华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CNAS资质),于2024719-25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0-0.5m下层(分布在深度0.5-初见水位)、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深度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15个(含2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8.03~9.98,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5~7.8,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铜、铅、汞、镍、锑、钴、钒、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406月进行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判断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编制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474-10日进行采样计划审查工作;0712日调查人员上传采样计划和采样点位;719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719-82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平行样审核,分析检测数据结果;7-8月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807-09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

调查结论

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19街坊19-03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项目分析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可以作为第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禁止人员随意进出;在后续项目建设施工活动中应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活动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2.11地理位置和调查范围示意图(航拍照片

2024年8月14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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