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北大居JDC1-0401单元0120-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北大居JDC1-0401单元0120-07地块位于嘉定区菊园新区,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查地块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城北大型居住社区JDC1-0401单元0120-07地块,本次调查面积为47756.33m2(以地籍调查报告书面积为准),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r4)(见附件2)。地块东至秋竹路,南至陈家山路,西至霍城路,北至王家宅绿河。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临时工棚、堆土堆放和租赁性配套用房,地块内现状为租赁性配套用房。2024年4月18日因项目立项变更,原地块规划性质自“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变更为“四类组团用地(Rr4)”,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服用地的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划分,本项目地块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受上海地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委托,2024年5月开始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调查该地块历史影像、现场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该地块历史沿革和开发利用状态。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地块进行第一阶段调查,现场踏勘时,地块现状为租赁性配套用房。根据踏勘、访谈和资料收集,地块已于2021年5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为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2021年作为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开发建设2021年8月23日交付投运,后续被征用作为疫情应急隔离点,2022年疫情结束后空置至今。地块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分段描述如下。
1)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截至2021年5月)
地块于2021年5月由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骄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备案意见表(备案意见见附件14),其结论为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
根据调查,本项目地块历史至2021年5月主要作为农田、临时工棚和堆土堆放。地块内不存在工业地下管线或设施。地块内未发生过偷排、泄漏等环境事故,不存在化学品或固体废物的填埋、堆放。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情况主要为:地块周边上海新民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汝嘉电子陶瓷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申乐防盗门窗有限公司、建材市场、停车场、上海嘉定汇城玻璃钢厂城中分场、上海爱基印刷厂、上海嘉定三自纸品加工厂、上海亿力磁性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嘉西玻璃钢厂、上海家欢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申嘉织造有限公司、上海嘉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汉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嘉定殡仪馆等多家企业。2009年起陆续搬迁拆除,2009年地块东侧新建嘉定客运中心,2015年地块东侧新建盘安加油站,2019年北侧新建停车场,至2021年周边仅剩嘉定殡仪馆、嘉定客运中心、上海爱基印刷厂、上海嘉定三自纸品加工厂和盘安加油站,其他企业均搬迁拆除。
2021年5月已完成调查结论为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同时本次调查按第一类用地评价,两者一致,所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重点为2021年5月之后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2)施工建设期(至2021年8月)
地块于2021年作为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开发建设2021年8月23日交付投运,被征用作为疫情应急隔离点。
根据建设单位说明和现场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照片记录:本项目地块在施工建设过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落实防尘等管控措施;开挖土壤均集中堆存管理并用于覆土回填及绿化使用,无外来进土;施工过程采用静压预应力管桩进行桩基施工,无泥渣产生,地块无地下空间,整体对地块土壤和环境影响较小;建设施工过程未发现和发生污染情况。
3)建成使用期(2021年8月至今)
本项目于2021年建成后至2022年被征用作为疫情应急隔离点投入使用。疫情使用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涉疫垃圾、医疗废物等)均每日由具有处置资质单位外运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无抛洒;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主要为隔离区废气,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每天进行定时消毒的同时,经空调新风系统和空气消毒器后排放。
2023年1月新冠病毒管控实施“乙类乙管”,根据现场踏勘和访谈地块于2023年1月至今已空置,地块疫情使用后进行整体消杀和清理,地块无残余固体废弃物。当前项目区域内管理规范、市政设施齐全,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和处理,无生活垃圾堆放和生活废水漫流排放等情况。且现场踏勘地块硬化地坪完整性良好,无明显缝隙。
2021年周边企业仅剩嘉定殡仪馆、嘉定客运中心、上海爱基印刷厂、上海嘉定三自纸品加工厂和盘安加油站,2022年北侧地块施工建设。
2023年9月,委托单位委托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分析(《嘉定区公共服务租赁性配套用房一期及二期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见附件15),对环境现状土壤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36600-2018)基本项以及其他项中氰化物、VOCs、SVOCs、石油烃和二噁英),监测结论为土壤监测因子可以满足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4)现场快筛结果
本次现场踏勘时对本项目地块表层土壤布点进行PID和XRF快速检测,通过对本项目地块表层土壤布点进行PID和XRF的快速检测结果可知:本地块表层土壤PID快速检测结果较低,重金属快筛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地块土壤无污染迹象。
经本次调查2021年前期调查至今污染识别分析无造成地块污染的情形。
2、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本项目地块和周边地块使用历史资料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进行分析,结合地块2021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成果(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建设期间施工情况、疫情期间征用情况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数据,并经本次土壤PID和XRF快速检测,本项目地块土壤无污染迹象,地块及其周边历史和现状无造成地块污染的污染源。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相关要求,对八个方面逐一进行判断,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采样工作。地块可作为建设用地的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土地使用权人在后续地块使用中若发现污染或产生新的污染情况,相关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履行污染责任,消除污染风险,确保土地安全利用。
土地使用权人加强对周边存在的嘉定殡仪馆的关注,若发生环境污染影响的事故,相关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消除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