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头镇镇南社区PDS1-0206单元04-01B-01地块配套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航头镇镇南社区PDS1-0206单元04-01B-01地块配套小学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
航头镇镇南社区PDS1-0206单元04-01B-01地块配套小学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东至妙竹路,南至航定路,西至航梅路,北至顺泰路,总占地面积约25865平方米。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基础教育设施用地(Rs4),后续拟建设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相关规定,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条目,属于第一类用地;根据《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沪环规〔2025〕1号),本项目地块位于非划定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
上海博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截止本项目报审时,调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已开展建设的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对航头镇镇南社区PDS1-0206单元04-01B-01地块配套小学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要点
2003年之前,地块内为农田、村民住宅和河道;
2008年,因地块周边新建住宅小区,地块内西南侧河道被填埋,首次进入堆土;
2013年,地块外南侧新建住宅小区,再次进入堆土,同时地块中北部河道被部分填埋;地块内西南角有一废品回收站棚屋(回收旧纸箱);
2014年,地块内西南角废品回收站棚屋(回收旧纸箱)拆除;
2023年,地块内北部居民住宅拆除,地块内残余部分建筑垃圾。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
2005年之前主要为农田、道路、河道和村民住宅;
2005年以后地块周边新建居民小区;
2008年之后陆续出现企业,但不涉及15类企业。
现场踏勘及访谈
我司项目组于2025年3月10日完成现场踏勘和航拍,3月10日完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主要为闲置空地,地块内存有堆土(面积约19344m2,厚度大约为1~2.1m),原居民住宅区域拆除后有局部残留地基及建筑垃圾散落堆放;地块内北部有小池塘4处(占地总面积约942m2,按地表水处理);地块内残余雨水管道和居民部分燃气管道。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历史上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河道和废品回收站等,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确定地块内存在3个潜在污染源:河道填埋区、堆土堆放区和废品回收站。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5年3月23日-25日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4个土水土复合监测点和4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北侧,历史农田和闲置空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区域。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5年3月23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9.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pH值,合计检测项目65项。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25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堆土(0.9~2.1m)、原表层、浜底淤泥、浜底原状土、下层(初见水位以上)、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深度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46个(含4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个。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60~8.57,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1,2-二氯苯、1,2,3-三氯丙烷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6.9~7.6,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汞、镍、铅、锑、铍、钴、钒及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调查和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4年12月22日~30日开展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提纲要求编制完成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5年3月18日完成系统上报采样计划审查工作;3月19日调查人员上传采样计划和采样点位;3月23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3月24日-4月3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平行样审核,分析检测数据结果;3月~4月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4月7日-8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地块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本次调查备案后,在红线范围边界建设围墙进行场地封闭管理,加强法规宣贯引导,禁止人员随意进出,禁止垃圾倾倒等违法情况发生,施工过程中避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扰动;
地块内现状存在池塘,后续施工建设过程中若涉及填埋,需选择检测合格外来土,且在后续项目建设施工活动中应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活动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的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