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务区昌睦路南侧05-02地块报告
摘 要
中央商务区昌睦路南侧05-02地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恭贤路,南至规划05-01地块,西至规划05-01地块,北至昌睦路,总占地面积约9659.36平方米,地块规划为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R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第四章相关规定,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条目,属于第一类用地;根据《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沪环规〔2025〕1号),本项目地块位于非划定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
上海元易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截止本项目报审时,调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已开展建设的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对中央商务区昌睦路南侧05-02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地块历史及变迁要点
2002年及之前,地块内为农田、村民住宅和河道;
2004年,地块内河道填埋,新建企业非机动车棚;
2011年,企业厂房扩建,地块内新增办公楼和自动化车间;
2024年,地块内设备清运、厂房拆除,地块内整平为闲置空地。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
1999年之前主要为农田、道路、河道和村民住宅;2002年之后因工业园区建设陆续出现多家工业企业。
现场踏勘及访谈
我司项目组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现场踏勘和航拍,5月20日完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期间地地块内主要为闲置空地,有少量建筑残留,表面苫盖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历史上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河道和生产经营用地;地块内现状为闲置空地;地下设施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现象;未发现管线、污水水沟、槽罐等存在痕迹;未发现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痕迹。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历史上曾存在河道填埋、生产性企业,填埋可能形成的暗浜以及企业生产三废产生处置排放过程中污染物可能造成地块污染的情形;地块东侧和南侧邻近区域存在多家企业,存在废气中污染物可能经短距离大气迁移沉降进入地块,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主要污染物为锡、铅等重金属、VOCs、SVOCs、多溴联苯类和石油烃等污染物。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于2025年6月3日-7日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 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土水土复合监测点。设置对照点位于地块外北侧,历史农田和闲置空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区域。
(2) 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5年6月3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 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的重金属、氰化物、VOCs、SVOCs、多溴联苯(总量)和总石油烃,以及pH值和锡,合计测试指标68项。
(4) 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日-7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地块内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浜底底泥、浜底原状土、下层(初见水位以上)、饱和带不同地层(分布在深度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含3个平行样、4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2个、全程空白2个。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中水3,3’-二氯联苯胺、土壤多溴联苯(总量)以及水多溴联苯(总量)因本次委托的实验室无资质,存在分包:无资质检测项目由委托的实验室将3,3’-二氯联苯胺(分析部分)分包给上海金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NAS L0041、CMA 220920342083);多溴联苯(总量)分包给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CNASL0599、CMA230920340938)。)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土壤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7.37~9.20,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锡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值区间为7.9~8.7,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检测项目有检出,包括砷、汞、镍、铅、铜、锑、钴、钒、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项目未检出。
调查和质量控制过程简述
本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调查人员于2025年4月~5月开展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提纲要求编制完成采样分析工作计划;2025年5月21日调查人员上传采样计划和采样点位;6月3日~6月8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并上传,记录现场采样信息,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6月3日-8月21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并出具正式报告;实验室上传检测数据并通过室内平行样审核;6月~8月调查人员编制调查报告,8月25日-27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 年第17 号)要求。